訊息公告: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2024/02/22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廠商可以申請的計畫

一、經濟部推動「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價創2.0),以補助學術機構方式,有效促成、培育學界衍生之新創事業,引領具前瞻能量之新創事業形成新興科技產業聚落,從而落實推動新興科技產業發展目標。
二、本(113)年度預計辦理計畫推廣說明會2場(臺南場3月15日、臺北場3月18日),以鼓勵學術機構申請計畫,會中將深入介紹計畫目的、補助內容、申請作業、審查重點以及經費編列等事項,各場次地點、議程請詳參附件。
三、報名對象:
(一)有意申請計畫之學術機構教授、研究人員。
(二)各學術機構研發及產學主管單位。
(三)國內依法設立之企業(新創公司預計放寬至成立未滿5年者,以正式申請公告為準)。
(四)其他欲了解本計畫相關規定者,亦歡迎報名參加。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https://tdpa.tdp.org.tw/),報名截止日為各場說明會前3日。
五、連絡人:經濟部學界科專專案辦公室
林惠雲專案經理(02)2394-6000#2802 zoe_lin@tdp.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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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一、旨揭計畫目標為將具原創性且有重大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推展至市場,提升研發成果商業化之可行性,以達成衍生新創公司或銜接跨部會新創資源接棒育成之目的。
二、本計畫徵求公告詳如附件,重點摘述如下:
(一)申請機構:
1.以國科會「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之執行機構為提案單位。
2.其他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國科會受補助單位,請透過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進行提案申請。
3.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應建立初審機制,依徵求公告所列原則篩選申請案。
(二)補助類別及經費額度:
1.萌芽案:技術評估具創業潛力,已有初步商業構想者,補助經費額度最高新臺幣(下同)8,000千元 。
2.拔尖案:曾執行萌芽案績效良好或科研產業化平台評估具重大發展潛力者始得申請,補助經費額度最高15,000千元。
(三)其餘規定詳計畫徵求公告說明。
三、申請案請透過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於期限內(以函文發文日期為準),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含電子檔),以公文函送國科會提出申請,逾期或資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申請案應附文件如下列:
(一)計畫申請名冊、校內初審委員清單(由各科研產業化平台統一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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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一、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委託本中心辦理旨揭計畫並推動產業園區專案輔導計畫(以下簡稱專案計畫),目的在協助產業園區導入周邊大學校院豐沛之研發、技術與人才資源,以學校專責協助方式建構園區長期產學合作關係,進而導引政府相關資源協助園區產業,強化產業競爭力。
二、本(113)年度開放受理提案申請之園區分區有「大武崙/瑞芳」、「龍德/利澤」、「平鎮」、「桃園幼獅」、「龜山」、「頭份/竹南/銅鑼」、「大里」、「福興/埤頭/田中」、「中港科技」、「中軟/潭子」、「嘉太/朴子/義竹」、「安平」、「官田」、「台南」、「屏東產/屏東科」、「內埔/屏南」及「高雄軟體/楠梓(含第二)園區」等17處園區分區;其餘園區分區除本計畫另有公告外,由本計畫逕洽112年度原輔導單位辦理,暫不開放。提案前應主動與園區管理機構交流,掌握園區產業議題並使園區利害關係人瞭解專案計畫規劃。若有提案意願請於提案前先行通知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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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分類:老師可以申請的計畫

  • 一、經濟部產業技術司委託本中心旨揭計畫並推動學界推動在地產業科技加值創新計畫 (以下簡稱專案計畫),鼓勵產業投入研發並協助廠商運用政府研發資源,提升企業研發能量及強化產業競爭力,促進在地產業升級轉型。
  • 二、有關專案計畫之申請及實施方式請參閱注意事項(如附件),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期限至113年1月31日(三)止,申請資料應包含合作研究計畫申請表及提案計畫書各一式2份,於公告申請期限內限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計畫申請,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完成送件後請將申請文件電子檔傳送至本計畫各區聯絡窗口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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